江口县梵净山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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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梵净山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江口县梵净山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我县城乡供排水工作,根据《江口县梵净山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正式职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爱岗精神。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3.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招聘职位、计划及条件见《江口县梵净山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招聘职位、计划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9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本公司辞职、离职人员。

5.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8.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

11.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开发布。

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jiangkou.gov.cn

四、报名、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9:00至2021年9月1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登录网址:(http://zk.sglshr.com/index.php)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江口县梵净山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并签署网上《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江口县梵净山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附件2)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4.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牢记并妥善保管。

5.报考人员应留下准确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通畅以便随时联系。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9日9:00至2021年9月12日17:00,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江口县梵净山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职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随时能够联系。

(三)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于2021年9月9日9:00至2021年9月13日17:00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获得考试资格,并登录网址(http://zk.sglshr.com/index.php)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通知,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加分

持有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持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加分以最高加分项确定加分分值,不累积加分。

五、笔试

笔试内容:1.限制专业岗位:各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分值150分);

2.不限专业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将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布。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布,请密切关注。

六、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通过“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相关信息,查看审查相关公告,如因未及时阅读通知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资格复审对象

(1)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内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2)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江口县梵净山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需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3)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人次,如递补时出现分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人复审。

(3)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口县梵净山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经查实,有影响本次招聘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其名单将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所有职位均实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二)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及面试分值均相同则采取党员优先考虑原则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标准及程序

体检工作由江口县梵净山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从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及地点将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查考生现实表现和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考核内容为 “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言论过激,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悖;

2.参加非法组织,有犯罪记录及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的;

4.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十、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聘用。

(二)聘用审批

1.聘用人员的确定。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的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首次聘用期限为5年,5年期满后可续签《聘用合同》(在供排水行业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聘用人员可根据工作时间减免试用期,工作1个月的减免1个月试用期,工作2个月的减免2个月试用期,依此类推,如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的聘用人员可免6个月试用期)。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二)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参加笔试、面试环节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及近期核酸检测报告。

(三)本《招聘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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